问:电动自行车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多少 km/h。
答:GB 17761-2018中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km/h。
问: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应当不超过多少kg。
答:GB 17761-2018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
问: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GB 17761-2018中规定:1.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 mm。 2.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3.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4.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
问:电动自行车脚踏骑行能力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答:GB 17761-2018中规定:1.30min的脚踏骑行距离大于或等于5km; 2.两曲柄外侧面最大距离小于或等于300mm;3.鞍座前端在水平方向位置不得超过中轴中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