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MB1822153Y/2024-0005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1-05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购买产品切勿贪图小便宜,谨防吃大亏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接村民举报,称有外地流动商贩在辖区到处兜售“蜂蜜”,产品比较可疑。已有多名农户购买。考虑到受众为乡镇老人,易受销售话术影响遭受诈骗。执法人员将商贩带回所内核实情况。

经调查得知,该外地商贩系江西省瑞金市人,从湖北省批发购进一批厂房滞销蜂蜜,来到奉节进行贩售,但其销售食品作为工厂产品无法提供质检报告、无标签标识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不符合上市销售的要求。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要求商贩立即整改并停止销售行为,同时对已购买蜂蜜的村民进行全额退款。

最终,在执法人员的协调和监督下,村民成功退回货款2万余元。在此提醒大家购买产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切勿购买来历不明产品,贪小便宜容易吃大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