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MB1822153Y/2023-0007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0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职能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3)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4)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6)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 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9) 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10) 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11)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2)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4)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

15) 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

16) 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17) 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8) 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机构情况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风险管理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产品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计量科和标准化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行政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综合科)、机关党委。

设立2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或受委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备案;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整治等任务;承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简易程序案件,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调解职责内的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完成大型活动保障任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上级交办的任务。

2.人员情况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人数158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45名,派出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所编制数80人,执法大队编制数22人,工勤人员编制数11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1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副职6名。驻局纪检组4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1名,按照“出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现在实有在编人数14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94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941.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73.7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32.0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拨款减少16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9.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94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85.3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8.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73.7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9.2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5.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1.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1.55万元,比2022年增加27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81.55万元,比2022年增加369.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调整,社保、公积金基数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万元,比2022年减少95.5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食品监督抽检经费和遗属困难补助经费,增加了药品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管、药品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工作。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比2022年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万元,比2022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废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30.36万元,比上年减少82.81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均公用经费减少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24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正清,联系电话:023-5655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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