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3、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6、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9、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10、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11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12、 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4、 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
15、 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
16、 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17、 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8、 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办公室、法制科、组织人事科、财务科、风险管理科(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一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不良反应监测科)、产品质量监督(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计量科和标准化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注册和行政许可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科、广告监督管理科(综合科)、机关党委。
设立2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依法或受委托承担以下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备案;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日常监督管理、检查、整治等任务;承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简易程序案件,承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派的一般程序处罚案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和举报,调解职责内的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参与市场监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完成大型活动保障任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或上级交办的任务。
设立奉节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领导管理。
2.人员情况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125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44名,派出机构行政编制8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派出机构领导职数3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9名,按照“出一减一”的原则实施动态管理。行政执法编制22名。我局现在实有在编人数141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110人,行政执法在编人员22人,机关后勤服务在编人员9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340.61万元,支出总计4340.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由人均3万元减少至2.5万元,2、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34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由人均3万元减少至2.5万元,2、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0.6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34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由人均3万元减少至2.5万元,2、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30.46万元,占88.3%;项目支出510.15万元,占11.8%;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40.6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8.7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由人均3万元减少至2.5万元,2、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由人均3万元减少至2.5万元,2、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06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项目资金2021年度知识产权奖补经费211.85万元、2022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资金15.5万元、2023年县级食品抽检经费99.5万元、增加了中央、市级项目资金93.3万元,市场秩序执法经费30万元,年中减少了人员经费31.51万元,公用经费19.58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78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1、公用经费由人均3万元减少至2.5万元,2、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9.06万元,增长10.1%。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项目资金2021年度知识产权奖补经费211.85万元、2022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资金15.5万元、2023年县级食品抽检经费99.5万元、增加了中央、市级项目资金93.3万元,市场秩序执法经费30万元,年中减少了人员经费31.51万元,公用经费19.58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18.84万元,占6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中央、市级项目资金93.3万元,市场秩序执法经费30万元,2023年县级食品抽检经费99.5万元、年中减少了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9.69万元,公用经费19.58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227.35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3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发放了2021年度知识产权奖补资金211.85万元、2022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资金15.5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1.71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0万元,增长16.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次性抚恤金90.7万元、一次性退休补助资金26.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6万元、年中减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6万元、减少离退休健康休养费3.0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150.56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新进人员和人员增资部分的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支出262.15万元,占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77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了新进人员和人员增资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1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8.61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职工社保缴纳基数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保费用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离退休健康休养支出、一次性退休补贴、抚恤金支出。公用经费610.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69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由人均3万元减少至人均2.5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2.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32万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规范了车辆使用管理,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运转的情况下降低车辆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21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规范了车辆使用管理,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运转的情况下降低车辆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2023年度本部门 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3、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公务车辆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洗车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10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规范了车辆使用管理,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运转的情况下降低车辆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9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规范了车辆使用管理,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运转的情况下降低车辆运行经费。
4、 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涉疫物资专项检查小组一行5人、接待重庆西南知识产权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一行4人、接待湖北省长阳县市场监管局一行4人、长江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演练观摩嘉宾6人、渝中市场监管局6人、四星所创建6人、案件评查16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重庆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重庆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4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2.1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2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减少部分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69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人均3万元减少至人均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6 %。主要用于采购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的快检设备189.2万元,采购2023年县级食品安全抽检7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1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9项,涉及资金824.954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取数时点: |
二上审核数 | |||||||||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预算年度:2023 | ||||||||||
预算(单位)名称: |
139-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总体资金情况(万元) |
预算支出总额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财政拨款 |
专户资金 |
单位资金 |
合计 |
财政拨款 |
专户资金 |
单位资金 | |||
4111.48 |
4051.48 |
4051.48 |
|
|
60.00 |
60.00 |
|
| ||
部 |
整体绩效目标 |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二)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八)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九)负责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十)负责规范和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十一)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十五)负责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十六)负责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十七)协助指导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年度绩效指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绩效指标性质 |
绩效指标值 |
绩效度量单位 |
权重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完成率 |
= |
100 |
% |
5 | ||||
个性指标完成率 |
= |
100 |
% |
5 | ||||||
共性指标完成率 |
= |
100 |
% |
5 | ||||||
质量指标 |
公务卡刷卡率 |
≥ |
40 |
% |
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 |
95 |
% |
2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定性 |
优 |
|
2.5 | ||||||
绩效目标自评率 |
= |
100 |
%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 |
100 |
% |
3 | ||||||
项目监控到位率 |
= |
100 |
% |
2 | ||||||
预算执行率 |
= |
100 |
% |
3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 |
90 |
% |
3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 |
100 |
% |
2 | ||||||
资金结转结余率 |
= |
0 |
%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定性 |
优 |
|
2.5 | ||||||
时效指标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 |
100 |
% |
2 | |||||
信息公开及时率 |
= |
100 |
% |
2 | ||||||
成本指标 |
|
单位运行人均成本降低率 |
≥ |
0.5 |
%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财政收入计划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5 | ||||
招商引资计划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5 | ||||||
争取专项资金计划任务完成率 |
= |
100 |
% |
5 | ||||||
社会效益 |
单位正常运转 |
定性 |
优 |
|
5 | |||||
提升市场监管效益 |
定性 |
优 |
|
3 | ||||||
维护社会稳定 |
定性 |
优 |
|
4 | ||||||
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
定性 |
优 |
|
3 | ||||||
生态效益 |
|
单位节能降耗 |
≥ |
1 |
% |
5 | ||||
可持续发展 |
|
内控制度可持续性 |
定性 |
优 |
|
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95 |
% |
5 |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95 |
% |
5 | ||||
其他说明 |
111 | |||||||||
(2)项目绩效表
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邬正清 023-56556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