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
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增强工商联工作的政治性和工商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
2.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①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宣传表彰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投身光彩事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
3.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
①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②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
③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
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4.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
①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②增强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③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制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地方政策措施,参与评议干部作风,参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
5.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
①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宣传政策、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权益、加强自律的作用,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②参与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的制定。指导商会反映行业发展动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6.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①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③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协助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其建立工会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7.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8.依法加强会产管理和保护。
9.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奉节县工商业联合会(奉节县总商会)机关设1个内设机构。
综合部。协助会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本会主席、副主席的联系工作;负责会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文书处理;承担机关文秘、党建、干部人事、文印、档案、财务、信访、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联系,与司法机关共建法律工作服务平台,不定期走访相关部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通过咨询、研讨、论证等方式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通过讲座、论坛、研讨交流等形式有计划、有目的地对会员开展法律培训、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会员单位增强法律意识,引导会员合法经营;承办县工商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是行政单位,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核定机关行政编制4名,年末实有人数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财政预算安排347.99万元,总收入347.99万元,实际支出347.99万元,当年无结余。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347.99万元,总支出347.99万元,本年末无结余;收入和支出分别比上年同比减少29.57%;减少原因是商会大厦配套费减少和下属事业单位撤销相应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总收入347.99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347.99万元,基本支出87.97万元、项目经费260.02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25.28%、74.72%;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78.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06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22.67%、2.6%。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本年度三公经费总支出1.6万元,去年同期2.3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79万元,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压减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数额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年初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实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6万元,去年同期公务接待支出2.39万元,下降0.79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节约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运行维护费。2018年共公务接待25批次165人,人均接待费97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6万元,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元、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費、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68.87万元,比去年减少59.81万元,减少86.44%,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撤销相应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预算1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10万元,无结转结余。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奉节县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电话,电话:023-5655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