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法规政策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本县人才引进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奉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县人力社保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信访科、村振兴科)、政工科(党建科、政策法规科)、基金监督科(内部审计科)、人力资源科(行政审批科)、社会保险科、事业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县人力社保执法支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县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979.8万元,支出总计7,97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6.46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9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6.46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79.8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979.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966.46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预算金额。其中:基本支出4,307.25万元,占54%;项目支出3,672.56万元,占46%。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79.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966.46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6.46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6.32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预算安排。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66.46万元,增长164.8%。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06.32万元,增长129.7%。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增加预算安排。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上年相同。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73.58万元,占7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55.5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
(2)卫生健康支出732.09万元,占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3)农林水支出1,150.82万元,占1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追加了2022年转移山东省及其他省市就业人员补助、2022年鲁渝劳务协作培训、2022年鲁渝劳务协作公益性岗位、2022年就业帮扶车间等补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23.32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0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09.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5.95万元,增长195.3%,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9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03万元,增长46.5%,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耗材、水电、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年初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9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部门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与上年相同。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事项,与上年相同。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3万元,主要用于用公务车加油和维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9万元,下降12.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车管理,公务车维修降低。
公务接待费4.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市级赴奉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1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3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2.4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召开全县人力社保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90万元,下降80.4%,主要原因是职工业务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97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日常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职工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8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县就业和人才中心自2022年纳入县人力社保局决算汇总。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耗材。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人力社保局对部门整体和2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2项,涉及资金11725.6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 |||||||||||
部门名称 |
县人力社保局 |
内设机构 个数 |
9 |
职工 实有人数 |
122 | ||||||
项目负责人 |
何伟 |
联系电话 |
18883530006 | ||||||||
预算及执行整体规模(万元) |
资金来源与结构 |
年初预算 |
追加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34734843.7 |
45063170.2 |
79798013.9 |
100 | |||||||
(2)其他资金 |
|||||||||||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28882043.7 |
14190418.2 |
43072461.9 |
100 | |||||||
(2)项目支出 |
5852800.00 |
30872752 |
36725552 |
100 | |||||||
年度总 |
年初工作计划综述 |
一、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全县城镇新增就业7000人以上,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亿元以上。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以上。 二、着力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进一步强化社保扩面征缴,优化参保结构,确保我县城乡养老保险参保达95%以上。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公开招聘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人员150人以上。 四、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劳动保障监督执法力度,推动“两金三制”全覆盖。建立监控预警机制,全面推广运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工资支付全过程智能化监管。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 五、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断完善到乡、到村人力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县390个村(社区)至少培育1名劳务经纪人。积极推广和应用第三代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电子社保卡申领率达50%以上。进一步完善更新人力资源数据库。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努力提高“公共+市场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 |||||||||
年度总 |
全年完成情况综述 |
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脱贫人员转移就业达到61383人,比去年增加2357人,增长4%。其中市外3.1万人、县外市内1.3万人、县内1.7万人。全县就业帮扶车间总数达101家,其中今年已完成新创建40家,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6157个,安置已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人员4913人,比上年增加安置162人。 二、聚焦返乡创业全域共建。目前全县统筹投入资金7000万元,在鹤峰乡、安坪镇、公平镇、吐祥镇、甲高镇、竹园镇等重点场镇建设标准厂房2.5万平方米,将构建成覆盖全域的“1+7+N”返乡入乡创业园体系。 三、聚焦助企纾困稳住经济。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20万元,存量贷款余额达4.02亿元,完成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78.7%。 四、聚焦夔州英才引贤纳能。公开招聘优秀大学生297名,其中事业单位176名,公务员90名,“三支一扶”31名。大力实施以商招商、亲情招商,回引225名企业家、511名企业管理人才285名,734名技术骨干在奉创业。常态化开展“四门服务”活动,回引农民工等群体返乡就业创业4142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6335人次,全县技能人才达10.7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增至27.14%。 五、聚焦社会保险提质扩面。全县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67.02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共计14.98亿元,同比增长10.17%。 六、聚焦根治欠薪秉公维权。监督76个在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一金三制”制度,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977万元。检查用人单位79家,建设工程项目76个,责令整改2家。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书面审查258家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评选A级企业112家、B级企业142家、C级企业4家。 | |||||||||
分解目标自评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
完成值 |
自评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实际完成率 |
=100% |
10 |
100% |
10 |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率 |
=100% |
5 |
99% |
4.9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100% |
5 |
100% |
5 |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1% |
1 |
1% |
5 | ||||||
履职效能 |
数量指标 |
个性指标完成率 |
=100 |
5 |
100% |
5 | |||||
公务卡刷卡统率 |
≥40 |
1 |
20% |
0.5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100 |
1 |
100% |
1 | |||||||
共性指标完成率 |
=100 |
5 |
100% |
5 | |||||||
履职效能 |
数量指标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95% |
1 |
95% |
1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优 |
1 |
优 |
1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1 |
100% |
1 | |||||||
项目开工率 |
=100% |
4 |
100% |
4 | |||||||
项目 评价率 |
=100% |
2 |
100% |
2 | |||||||
项目 完工率 |
=100% |
2 |
100% |
2 | |||||||
预算编制完整率 |
=100% |
1 |
100% |
1 |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 |
100% |
1 |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95% |
1 |
95% |
1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1 |
100% |
1 | |||||||
资金结转结余率 |
=0% |
1 |
0% |
1 | |||||||
质量指标 |
绩效目标合格率 |
≥99% |
1 |
≥99% |
1 | ||||||
项目监控到位率 |
=100% |
2 |
=100% |
2 | |||||||
信息公开完整率 |
=100% |
1 |
=100% |
1 | |||||||
预算编制准确率 |
=100% |
1 |
=100%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优 |
1 |
优 |
1 | |||||||
时效指标 |
信息公开及时率 |
=100% |
1 |
=100% |
1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单位运行人均 成本变化 |
≤10% |
5 |
≤10% |
5 | |||||
社会效应 |
经济效益 |
争取上级资金 任务完成率 |
=100% |
3 |
=80% |
2.4 | |||||
组织财政收入 完成率 |
=100% |
3 |
=100% |
3 | |||||||
社会效益 |
单位正常运转 |
优 |
3 |
优 |
3 | ||||||
提供就业岗位 |
≥2000 |
3 |
≥2000 |
3 | |||||||
维护社会稳定 |
优 |
3 |
优 |
3 |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可持续发展能力 |
管理制度 可持续性 |
优 |
5 |
优 |
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99 |
10 |
≥99 |
10 | |||||
管理效率 |
管理效率 |
管理效率 |
优 |
5 |
良 |
3 | |||||
分值合计: |
100 |
96.8 |
(2)2022年离岗后诊断为尘肺病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专项生活困难补助资金自评表
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得分表 |
|||||||||
(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2022年离岗后诊断为尘肺病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专项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
项目负责人 |
李洪军 | ||||||
主管部门 |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各乡镇街道 | ||||||
预算执行(万元) |
资金性质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项目总预算 |
929.08 |
929.08 |
10 |
100.00% |
1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929.08 |
929.08 | |||||||
其它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完成情况综述 | |||||||
按月发放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专项生活困难补助。一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1100元,二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1050元,三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1000元,四级工伤职工每人每月950元。 |
全面完成按月发放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
分值 |
实际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补助人次 |
≥9192 |
17 |
9158 |
16 |
|||
质量指标 |
补助合格率 |
100.00% |
17 |
100.00% |
17 |
||||
时效指标 |
补助按时到位率 |
100.00% |
16 |
100% |
16 |
||||
成本指标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被救助人生活改善 |
≥98% |
30 |
98% |
27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98% |
10 |
99% |
10 |
|||
合计 |
100 |
96 |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2022年第三批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因项目未完成,纳入2023年绩效目标自评,涉及金额300万元。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不涉及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兴,联系电话:(023)5655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