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奉节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化联合体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决定在白帝镇、草堂镇、康乐镇、永乐镇、安坪镇、朱衣镇、夔门街道办事处等奉节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域内组建产业化联合体3个,创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户”利益联结模式,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
(一)申报对象。白帝镇、草堂镇、康乐镇、永乐镇、安坪镇、朱衣镇、夔门街道办事处等奉节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域内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乡镇组织龙头企业申报。区域内每个乡镇(街道)至少组织申报一个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二)资格条件。
1. 需有农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组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各经营主体内,至少有一个具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且在试点项目范围内有办公地点的服务组织。
2.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具备相应服务设备和服务人员,服务内容能够满足脐橙生产服务对象的需求。
3. 申报的项目实施地点要有相对集中连片,管护良好的果园。开展脐橙社会化服务不低于100亩。2021年度实施了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相同的财政补助项目的申报单位,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二、支付方向、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向。奉节县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单个产业化联合体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万元,重点支持联合体开展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品牌创建等环节。
(二)补助环节和标准。1.开展社会化服务。围绕脐橙产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重点支持统防统治服务和脐橙修枝、施肥等管护作业服务等内容。财政补助比重在不超过社会公允价格40%的范围内科学合理确定,单季作物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亩。2.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等设施设备购置,按主体不低于1:1配套的标准补助。3.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其创新、创建投入成本,按主体不低于1:1配套的标准补助。
申报主体可以选择上述1-3项申报项目。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17:30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凡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在拟服务试点范围的所在乡镇(街道)申报,经乡镇(街道)初审后,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3个产业化联合体开展试点示范,并将评审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二)申报材料。1.项目申报表(附件1)。2.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3.其它材料。联合体各主体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章程、签订合同或协议。申报社会化服务补贴的主体还需提供:土地流转备案证明(如有)、财务管理制度、服务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从业时间)、本年度与受服务的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等。上述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档。
(四)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办公室409室(地址:永安街道竹枝路142号四楼)。联系人:李光友,13609437258;陈洋,13709429315)。
四、其他事项
(一)建设期限为2021年,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竣工并开展自验后,于11月30前申请县乡联合验收。
(二)不得擅自更改申报表、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不得在申报及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套骗国家补贴资金。一经发现将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1. 项目申报表(格式)
2. 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