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44”举措整治撂荒地守护粮食安全
日期:2024-08-25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自2021年开始,中央开始大力度推进撂荒地整治利用。为走深走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奉节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眼粮食生产和耕地保护“国之大者”“农之要事”,采用“44”模式,整治撂荒地守护粮食安全。

“四级联动”有效压实“不能荒”的责任

坚持县级统筹协调、乡镇牵头负责、村社全面落实、户户宣传到位,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耕地保护工作体系。一是县级统筹协调。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每月现场调度、常务会研究统筹耕地保护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耕地保护专班,以副县长为组长的“非粮化”整改组,专班统筹推进“非粮化”整改工作。将“非粮化”任务分乡镇分村分解下达,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考核指标权重。二是乡镇牵头负责。研判印发《奉节县“非粮化”问题的整改方案》,给乡镇教方法、明路线。乡镇明确整改对象、整改原则、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间。提出“六个一批”整改措施,即核实销号一批、清理退出一批、引导腾出一批、间作套作一批、复耕利用一批、平衡调整一批。三是村社全面落实。村(社区)层面建立起村干部包地的责任机制,保护范围、面积、责任、措施全部落实到干部、细化到田坎、落实到农户,实现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四是户户宣传到位。通过村村通、微信群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朋友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让他们成为保护耕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坚定力量。

“四改项目”有效改善“不易种”的条件

近年来,我县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耕地改大、改水、改路、改土、农业机械化“四改一化”建设。一是优化规划布局。按照市上要求,编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把任务明确到年度、乡镇、村社、地块。聚焦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时序打造“四河两片”高标准农田示范片。二是全力提速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投入资金5.7亿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55.4万亩,其中“四改一化”耕地达到6085亩。特别是今年以来,通过抢抓全市“四千行动”机遇,又新争取到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3.3万亩、2024年项目7.5万亩。目前,建成示范区6个;到2024年底,预计将达到11.4万亩。三要切实加强管护利用。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着手建立完善乡镇政府、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等多方参与的管护机制,想方设法拓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渠道,让项目区农民深度参与产业发展,制定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全部用于粮油生产,确保农民有活干、有钱赚。结合粮食种植“百千万亩示范片”在高标准农田建成区打造亩均高产样板。

“四项政策”有效转变“不愿种”的思想

为解决粮食种植比较效益低,农民不愿种地的问题,采用“保、治、种、用”结合的方式,从政策和补贴的层面解决这一问题。一是竭尽全力“保”。2023年完成耕地地力保护和种粮大户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0.66万亩,补贴标准75.54元/亩,兑付补贴资金7991.68万元;种粮大户补贴273户,补贴面积51439亩,补贴标准214.73元/亩,兑付补贴资金1104.55万元。完成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全县共兑付补贴农户11.94万户,兑付补贴资金639万元。二是争取专项“治”。积极争取全市撂荒地整治试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对2023年实施撂荒整治的主体给予补贴,有效利用13884亩。三是广泛发动“种”。严格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粮大户补贴、豆玉复合种植专项补贴“三项补贴”,种粮大户从2019年的34户发展到2023年的472户,实现连续四年翻番。四是综合施策“用”。大力推进山地农机推广和应用,每台农机补助购置价格的30%,近3年共推广山地农机53755036户,累计补贴554.84万元。

“四种方式”有效打造“种得好”的示范

采用提醒督促自耕自种、委托亲邻代耕代种、规模流转复耕复种、集体托管复耕复种的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综合利用撂荒土地,提高粮食单产和种植水平。一是提醒督促自耕自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挂钩,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承包经营户,在未复耕前暂停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待自行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政策补贴范围。二是委托亲邻代耕代种。对撂荒1年以上,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采取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代耕代种的方式进行复耕复种。三是规模流转复耕复种。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撂荒耕地统一规划种植,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四是集体托管复耕复种。引导因长期外出撂荒耕地主体与村集体签订协议,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如五马镇安静村集体经济统筹使用劳力、机械等资源,帮助群众复耕复种54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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