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通知
日期:2022-12-16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级各部门,驻奉各单位:

《重庆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2722日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291起施行。为扎实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我市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加快形成完备法律规范体系的贯彻落实,是对党管农村工作、党领导立法工作的生动实践,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在我市具体落实落细的补充细化,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和鲜活的地方特色,是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法定依据和重要遵循。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认识乡村振兴,从历史维度把握乡村振兴,从法治角度促进乡村振兴,坚定不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走共同富裕之路,走质量兴农之路,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走乡村善治之路,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二、层层压实责任,认真履行《条例》明确的法定职责

《条例》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规定市负总责,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要求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完善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把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明确发展思路、阶段性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围绕《条例》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严格按照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繁荣、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区域协调、城乡融合、扶持措施、监督管理等职责要求,抓好责任落实、协调督促、考核评价等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统筹衔接,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实际效果

《条例》主要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法定职责,“三农”领域其他专项法规主要明确各类涉农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将《条例》与各类法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相关部门单位要围绕种子、耕地、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生态保护、禁渔禁捕、农产品质量安全、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加大农业农村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执法保障。全县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有关“三农”工作主管部门单位,要强化执法培训和执法监督力度,扎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和培育工作,建设符合农民需求的农村法治教育基地,有针对性解决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学习宣传,营造贯彻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紧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要通过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等形式,全面理解《条例》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要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把《条例》宣传教育深入到基层,充分利用群众会、广播、农村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无死角;要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免费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知晓度,切实提高农民群众学法、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积极性。各单位在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并于2023130日前将宣传学习贯彻情况报送至县委农办邮箱:xwnb515@163.com


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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