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4〕71号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
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
项目计划的通知
永乐镇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26号)文件要求,根据《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奉节发改投〔2024〕174号)项目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铁甲村以工代赈道路改建项目资金计划660万元。
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6月3日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801278;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扶贫监督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