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宗旨和职责任务。
宗旨:推广与应用新品种、新技术,促进种植业发展。
根据宗旨,奉节县种植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编制全县种植业中长期生产发展规划、策划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承担全县粮油、蔬菜、食用菌、调味品、茶叶、种子及耕地地力保护等农业生产监督与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全县粮油、蔬菜、食用菌、调味品和茶叶等农作物生产技术的试验示范、指导推广等服务。
5.承担研究农田耕作制度,指导和实施优化调整种植结构,发展效益农业等工作。
6.承担主要农作物的高产、优质、高效等各项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
7.承担主要农作物生产政策的调查研究,参与并指导各行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等工作。
8.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及种子质量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9.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当地推广销售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生产资料使用过程监测、市场监测管理。
10.承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工作。
11.完成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种植业发展中心是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的二级单位; 该中心下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组织协调中心的行政管理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工作总结、工作安排和其他综合性文字材料;拟订综合性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督促;协调科室之间的工作,传达、督办领导批示及交办的事项;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筹办工作,对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承办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检查督促财务管理工作,考核资金使用效果;负责各类文件收发,文书处理,印章管理,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各类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财务、人事、机构编制、后勤等相关工作。
2.粮油科。承担或参与拟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专业培训;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负责全县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有关工作。
3.经作科。负责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咨询与管理及配套服务。
4.种子科。负责农作物新品种审定申报;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协助相关机构搞好农作物种子的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事务性工作。
奉节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奉节县种植业发展中心事业编制18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3.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84.9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减少84.9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13.4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82.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34万元。支出较减少84.9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84.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3.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43万元,比2023年减少8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43万元,比2023年减少84.94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薪资调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基数调整,公用经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调减等变化造成;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种植业发展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略有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学军,联系电话:13996662230
奉节县种植业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