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宣传贯彻执行《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承担全县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监测防控预报工作;三是承担全县重大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规律和防控技术、防控策略研究;培训指导农民及专业化防控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推动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四是引进、开发植保新技术、农药、器械,开展试验、示范、推广工作;五是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外来入侵生物防治工作;六是承担植物检疫技术支撑工作,具体负责疫情监测普查上报,编制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开展防控检疫技术培训指导,试验示范推广新的防控技术;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植物检疫现场勘察和验收、产地检疫并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书等;承担全县植物检疫员管理和技术培训指导等相关工作;七是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防控及植保新技术、药械示范推广等工作;八是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技术服务工作;九是完成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本站为县农业农村委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编制人数8名。现在在职职工7名(2023年新招录2人),退休职工9人(2023年退休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0.8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0.8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66.1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14.3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0.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0.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13万元,比2023年减少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13万元,比2023年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招录增加、人员增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及住房公积金预算基数调整、公用经费定额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等原因导致经费拨款减少等变化造成;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生活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36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降低了运行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成,联系电话:13983557610
奉节县植保植检站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