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宗旨:推广渔业技术,促进渔业健康发展。根据宗旨,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渔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编制全县水产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承担全县水产统计调查、信息采集工作。4.承担水产技术的咨询服务,指导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5.承担全县水产标准化生产的实施和管理工作。6.承担水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的引进、开发、培育、推广及应用。7.承担全县水产良种生产的登记、审核及管理事务性工作。8.承担全县水产养殖证、特种养殖证的登记备案管理事务性工作。9.协助开展全县水产重大疫病的调查、监测和处置工作。10.完成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单位二级单位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根据《中共奉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县农业农村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奉节委编发〔2019〕14号)精神,组建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为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核定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事业编制6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43.0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43.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2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0万元,农林水支出82.52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43.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43.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51万元,比2023年减少4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1万元,比2023年减少4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2024年无项目支出。
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24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0.74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管理本单位公车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2024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玉贵,联系电话:15823772447
奉节县水产发展中心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