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由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目前职能职责未发生变化:
1. 贯彻执行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2. 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目标任务、年度计划和目标考核,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策划、论证、评审、立项、备案及扶贫开发项目库建设。
3. 负责扶贫项目资金争取,承担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和分配、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负责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和扶贫小额贷款的监管;负责牵头组织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
4. 配合因国家扶贫政策投入的惠农资金、社会帮扶捐赠资金的规划实施;负责跨地区、跨行业扶贫开发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5. 组织开展整村推进、扶贫移民、产业扶贫、科技信息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推进片区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的培训工作。
6. 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信息工作;负责全县扶贫信息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7. 负责与中央国家机关、市外对口扶贫单位、重庆市级有关单位在扶贫开发方面的联系、交流和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市外对口扶贫单位、市级部门和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对口扶贫工作;统筹协调、监督奉节县县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对口帮扶工作;负责组织发动社会爱心人士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
8. 负责全县性扶贫开发涉外工作。
9.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关于调整奉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县乡村振兴局设综合科、计划项目科、资金监管科、社会扶贫科4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260.69万元,支出总计4260.6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补贴和乡镇补贴等。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26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补贴和乡镇补贴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60.69万元,占100.0%。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26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补贴和乡镇补贴等。其中:基本支出1071.84万元,占25.2%;项目支出3188.85万元,占74.8%。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60.6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9.2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补贴和乡镇补贴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6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补贴和乡镇补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3.95万元,增长1094.3%。主要原因是增加已脱贫人口和检测对象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2023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0.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21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政策性调整、补发2021年超额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补贴和乡镇补贴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03.95万元,增长1094.3%。主要原因是增加已脱贫人口和检测对象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2023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60万元,占1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工作补贴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4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退休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
(3)卫生健康支出14.50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4)农林水支出3587.32万元,占8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36.24万元,增长1328.7%,主要原因是增加已脱贫人口和检测对象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2023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2023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等项目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21.6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4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新增退休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1.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8.53万元,下降6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工作补贴指标由上年的人员经费列支到公用经费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78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0.63万元,增长1428.1%,主要原因是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工作补贴指标由上年的人员经费列支到公用经费中。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三公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与上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车购置费、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相关部门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和公务用车购置、维护,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0人,人均接待费111.36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无会议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5.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83万元,下降84.2%,主要原因是专项培训费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1.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国内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工作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30.63万元,增长1428.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县级机关事业单位驻乡驻村人员工作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价100.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开展了绩效自评,其它项目绩效由本部门汇总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的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绩效评价由本部门汇总进行公开。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已完成所有绩效目标项目。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奉节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正在对我单位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春林 023-5655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