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农业农村委的名义执法,统一行使农业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关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等工作。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承担农业法律法规宣传,从业人员的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业农村工委、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情况。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法制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支队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支队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支队党建、群团、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支队综合性材料起草和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专项执法和委托行使的执法工作。承担支队承办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核。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统筹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等工作。统筹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等工作。承担支队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2.执法一大队。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环境与资源保护监管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和委托行使的执法工作。具体负责实施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种植业领域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依法开展全县农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查处农业植物检疫案件。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3.执法二大队。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和委托行使的执法工作。具体负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种畜禽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执法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含“瘦肉精”)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畜禽屠宰统计及畜禽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凭证、印章的发放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4.执法三大队。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和委托行使的执法工作。具体负责渔业行政执法检查、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保护等执法工作;负责有关渔业海事处理、渔港行政处理处罚;协助主管部门实施渔港管理、渔业资源费征收等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5.执法四大队。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组织开展相关的专项执法和委托行使的执法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农机安全大检查,对违章驾驶、操作人员依法查处;协助主管部门对各种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农业机械的技术检验、注册、牌证核发;协助主管部门承办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审验和发证,负责对农机安全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参与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认定。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6.执法五大队。负责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农民教育培训机构、土壤污染等方面执法工作,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相关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其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责;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07.50万元,支出总计807.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4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66万元。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0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4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7.5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0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4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50万元,占93.8%;项目支出50.00万元,占6.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不存在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07.50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4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4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4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52万元,增长7.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9.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4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23.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25.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46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不存在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6万元,占1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34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
(2)卫生健康支出31.40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
(3)农林水支出596.08万元,占7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14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
(4)住房保障支出52.36万元,占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7.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28万元,增长18.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3.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新进人员3名,退休职工4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88万元,主要用于各专项项目和县内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各部门到我单位。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7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3万元,下降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主要用于采购奉节县渔政AI预警处置系统指挥中心集成服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1959.50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本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自评未完成年度绩效目标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暂时没有重点绩效自评报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杨玉玲 1592387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