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加强对护林员的管理,提高护林员管护责任心,组织开展好2024年护林管护工作。现将有关2024年度护林员选(续)聘工作函告如下:
一、人员指标
2024年度各乡镇、街道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原则上在上年度基础上只减少不新增。各乡镇、街道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数详见《奉节县2024年度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汇总表》(附件1)。
二、管护费用
“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按10000元/人·年安排,其中8000元作为基本管护承包费,2000元作为年度考核后的奖惩。“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按8000元/人·年安排,其中7000元作为基本管护承包费,1000元作为年度考核后的奖惩。
三、选聘程序
新选聘的护林员按《奉节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方案》(附件2)规定的程序办理。2023年度考核为合格的护林员乡镇(街道)决定续聘的经公示无异议的可续聘。
四、选(续)聘条件及合同期限
选(续)聘条件及管护承包合同期限详见《奉节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方案》(附件2)的规定。
五、聘后管理
(一)切实加强聘后管理。各乡镇、街道应建立护林员管理台帐,台帐中应含护林员花名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公示情况等,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地监管,严禁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二)及时提交变更信息。一是各乡镇(街道)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护林员花名册报县天保中心。二是生态护林员发生变更后要及时在全国生态护林员联运管理系统中对解除管护承包合同的生态护林员作解聘处理,对新签订管护承包合同的生态护林员作聘用处理。三是及时将天保护林管理平台入网变更名册提交县天保中心。四是及时将护林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变更花名册提交县天保中心。五是及时将智慧林长系统中相关护林员信息作增加或删除处理。六是及时将护林员网格信息变化的报县天保中心。
六、注意事项
生态护林员岗位与其他公益性岗位做到不重复,乡镇、街道在选聘生态护林员时要与乡镇、街道社保所做好衔接,并将选(续)聘的生态护林员花名册须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
七、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在开展2024年度护林员续聘工作时要认真核对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签订管护承包合同。在审计、检查中若发现仍有生态护林员不符合条件和履职不到位的其指标由县林业局收回,收回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算,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乡镇(街道)自行承担。
请各乡镇、街道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将2024年度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花名册和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花名册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林业局,并同时报送护林员管理台账电子件(电子表格,管理台账中所列内容应填写完整)、护林员选聘公告原件及公告照片(远景近景各一份)、护林员选聘申请审核表复印件、护林员公示原件及公示照片(远景近景各一份)、管护承包合同复印件、村居委会推荐会议记录复印件、乡镇党委或政府审定会议记录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
联系人:查小琳,联系电话:17323697789
附件:1.奉节县2024年度天保管护员和生态护林员指标汇总表
2.奉节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方案
3.奉节县生态护林员考核指导意见
4.森林管护承包合同范本
5.护林员选聘公告范本
6. 乡镇(街道)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申请审核表范本
7. 乡镇(街道)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申请审核表范本
8.新选聘生态护林员公示范本
9.续聘生态护林员公示范本
10.奉节县2024年度非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花名册
11.奉节县2024年度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花名册
奉节县林业局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