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01X/2024-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重庆市奉节县林业局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及其疫源疫病监测;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指导航空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林业援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人事财务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

2.下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奉节县林场。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个行政单位和8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奉节县林业局(机关)、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奉节县林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3184.71万元,支出总计13184.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1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318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1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84.71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8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1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其中:基本支出2979.22万元,占22.6%;项目支出10205.49万元,占77.4%。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184.7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0.1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8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1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3.86万元,增长4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10.1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3.86万元,增长42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调整、预算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4.35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58万元,增长84.0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社保等方便加大了管理力度和资金保障。

2)卫生健康支出98.9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4208.9万元,占3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08.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预算调整。

4)农林水支出7916.26万元,占6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43.87万元,增长346.6%,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森林资源培育、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等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116.3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22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68.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79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1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3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5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5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9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9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统一安排用车,严格按照机关用车制度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9万元,下降6.7%,主要原因是统一安排用车,严格按照机关用车制度执行。

公务接待费7.63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77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5,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1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59万元,下降97.8%,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54万元,下降90.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会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7.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3.86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人员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7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0 %。主要用于采购森林防火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6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9项,涉及资金31495.4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奉节县林业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二)

     2.奉节县林业局2023年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三)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每个项目都较好的完成了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史一蛟   1888366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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