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责任。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利用及其疫源疫病监测;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出林业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建议,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依法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林业案件的侦破,查处林业重特大违法案件;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指导航空护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林业及其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林业援外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科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人事财务科、生态修复科、资源管理科。
2.下属事业单位8个,分别为: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奉节县林场。
(三)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个行政单位和8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奉节县林业局(机关)、奉节县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奉节县林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324.66万元,支出总计16,324.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2.9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3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2.9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24.6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3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2.9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其中:基本支出2,300.82万元,占14.1%;项目支出14,023.83万元,占85.9%;
4.结转结余情况。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24.6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32.9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2.9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25.40万元,增长71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32.9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25.40万元,增长716.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项目增大了投入。
3.结转结余情况。无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89.50万元,占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65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社保等方便加大了管理力度和资金保障。
(3)卫生健康支出102.5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5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453.17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3.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纳入预算。
(5)农林水支出15,189.62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670.07万元,增长899.58%,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森林资源培育、生态效益补偿、林业草原防灾等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89.27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0.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5.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4.11万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预算调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4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19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综合事务性工作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维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9.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预算调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未发生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
换、县内因公出行、林业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洗车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0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统一安排用车,严格按照机关用车制度执行。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14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2021年林业业务检查、下乡检查防火防灾事宜增加。
公务接待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没有发生。公务用车没有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44批次7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4.71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8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县上要求,减少开会次数,减少不必要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3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用于林业产业技术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19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预算调整、单位综合事务性工作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4.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5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森林资源专项调查服务、林长公示牌、林业作业设计等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5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3项,涉及资金30999.5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1项,涉及资金4473.7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部门名称 |
奉节县林业局 |
内设机构个数 |
5 |
职工实有人数 |
97 | |||
项目负责人 |
肖功勋 |
联系电话 |
13896385567 | |||||
预算及执行整体规模(万元) |
资金来源与结构 |
年初预算 |
追加预算 |
预算执行 |
执行率% | |||
资金来源:(1)财政拨款 |
1999.2 |
14325.4 |
16324.6 |
100% | ||||
(2)其他资金 |
||||||||
资金结构:(1)基本支出 |
1999.2 |
301.6 |
2300.8 |
100% | ||||
(2)项目支出 |
0 |
14023.8 |
14023.8 |
100% | ||||
年度总 |
年初工作 计划综述 |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公益林、商品林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负责县城及场镇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绿化与管理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承担奉节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草原、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石漠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县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牵头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开展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落实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改革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牵头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和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物种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县级林业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林业、草原、湿地和石漠化防治生态补偿工作。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林业科研、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指导林业科技创新体系、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承担林业区域协作、对口支援等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 ||||||
全年完成 情况综述 |
全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及重庆市林业局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党建工作任务;切实做好了生态修复,森林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改革发展,林业行政执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利用,生态扶贫及林业防灾减灾等工作;全力深化了“林业改革”,主攻了“生态修复和产业发展”两个重点,强化了“资源安全、科技创新、队伍建设”三大保障,为实现“生态优、百姓富、林业兴”的目标,建设长江经济带上的绿色生态强县提供了强有力的生态支撑;切实按财政预算,推进了各项林业项目建设。 | |||||||
分解目标自评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
完成值 |
自评得分 | ||
投入管 |
预算编审 |
编制完整性 |
100% |
2 |
100% |
2 | ||
编制准确性 |
100% |
2 |
100% |
2 | ||||
绩效目标管理 |
90% |
2 |
100% |
2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100% |
2 |
100%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100% |
2 |
100%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
2 |
100% |
2 | ||||
结转结余 |
资金结转结余率 |
零结转 |
2 |
零结转 |
2 |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预决算信息公开 |
完整及时 |
2 |
完整及时 |
2 | |||
基础信息完整性 |
真实完整准确 |
1 |
真实完整准确 |
1 | ||||
预算管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1 |
92% |
1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2 |
较健全 |
1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合规 |
2 |
合规 |
2 | ||||
公务卡理 |
公务卡刷卡率 |
≧80% |
2 |
10% |
0.25 | |||
政府采购管理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100% |
2 |
100% |
2 | |||
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2 |
健全 |
2 | |||
管理制度安全性 |
安全 |
1 |
安全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95% |
1 |
96% |
1 | ||||
产出指标(25分) |
数量指标 |
实际完成率 |
100% |
9 |
100% |
9 | ||
质量指标 |
质量达标率 |
100% |
9 |
100% |
9 | |||
时效指标 |
完成及时率 |
100% |
4 |
100% |
4 | |||
成本指标 |
成本节约率 |
“三公经费”降低 |
3 |
“三公经费”降低 |
3 | |||
效果指标(35分) |
经济效益 |
组织财政收入(万元) |
300 |
4 |
650 |
4 | ||
招商引资金额(万元) |
150000 |
4 |
151000 |
4 | ||||
争取上级资金(万元) |
25000 |
4 |
26000 |
4 | ||||
社会效益 |
确保单位运转 |
100% |
3 |
100% |
3 | |||
确保社会稳定 |
无上访和集访 |
3 |
无上访和集访 |
3 | ||||
提升单位形象 |
明显 |
3 |
明显 |
3 | ||||
生态效益 |
节能减排达标 |
达标 |
2 |
达标 |
2 | |||
减少水土流失 |
明显 |
2 |
明显 |
2 | ||||
促进生态环境改善是否明显 |
明显 |
2 |
明显 |
2 | ||||
为实现“生态优、百姓富、林业兴”奠定基础是否明显 |
明显 |
2 |
明显 |
2 | ||||
影响力 |
林业“十四五”规划 |
完成 |
2 |
完成 |
2 | |||
单位内控制度 |
逐步完善 |
2 |
逐步完善 |
2 | ||||
对实现“生态优、百姓富、林业兴”的可持续影响是否良好 |
良好 |
2 |
良好 |
2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 |
90% |
10 | ||
分值合计: |
100 |
98.25 |
单位负责人:肖功勋 填表人:彭真明 填表日期:2022.5.20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1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奉节县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2021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直补资金项目 |
项目分类 |
政策补贴类 | |||||||
建设周期 |
2021.1.1-2021.12.31 |
业务主管部门 |
奉节县林业局 | |||||||
实施单位 |
退耕还林管理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杨建春 |
联系电话 |
18102339681 | |||||
项目审批 |
奉节财农〔2021〕112号、奉节林函〔2021〕227号 及县领导批示 | |||||||||
项目总体概况 |
项目涉及安坪镇、白帝镇、草堂镇等32个乡镇2021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直补资金,20元/亩,共需补助资金460万元。 | |||||||||
年度主要目标 和成果 |
完成安坪镇、白帝镇、草堂镇等32个乡镇2021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直补资金兑现。 | |||||||||
财政资金 |
预算分类 |
一般公共预算 |
科目代码 |
|||||||
项目总预算 |
460 |
当年年度预算 |
460 |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分值 |
10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
指标解释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2021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直补资金兑现(万亩) |
≥21.11 |
15 |
||||||
质量指标 |
2021年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直补资金兑现正确率(%) |
100% |
15 |
|||||||
时效指标 |
本年度兑现完成率(%) |
≥90% |
10 |
|||||||
成本指标 |
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森林抚育直补兑现标准(元/亩) |
20 |
10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指标 |
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知晓率 |
≥85% |
15 |
||||||
可持续目标 |
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是否明显) |
显著 |
15 |
|||||||
满意度指标 (10分) |
满意度指标 |
退耕农户满意度(%) |
≥85% |
10 |
||||||
指标总分值合计 |
100 |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
(2021年度)
填报单位(公章):奉节县林业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天保社保补助、国有林管护及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 |
项目分类 |
||||||||||
建设周期 |
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
业务主管部门 |
林业局 | |||||||||
实施单位 |
天保中心 |
项目负责人 |
朱宏伟 |
联系电话 |
13594418803 | |||||||
项目审批 |
||||||||||||
项目总体概况 |
完成天保工程国有单位11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对26.52万亩国有林实施有效管护,对1.58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 |||||||||||
年度主要目标 和成果 |
完成天保工程国有单位11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对26.52万亩国有林实施有效管护,对1.58万亩国有国家级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 | |||||||||||
财政资金 |
预算分类 |
一般公共预算 |
科目代码 |
|||||||||
项目总预算 |
315.8 |
当年年度预算 |
315.8 | |||||||||
年度预算执行率 |
100% |
分值 |
10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分值 |
指标解释 |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国有单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人) |
11 |
7 |
反映国有单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人数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万亩) |
1.58 |
7 |
反映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 | |||||||||
国有林管护(万亩) |
26.5 |
7 |
反映国有林管护面积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国有单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4 |
反映国有单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完成时间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前 |
5 |
反映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时间 | |||||||||
国有林管护时间 |
2021年1月至12月 |
5 |
反映国有林管护时间 | |||||||||
成本指标 |
国有单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金总额 |
≦35万元 |
5 |
反映国有单位伤残职工伤残补助金总额 | ||||||||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元/亩/年) |
10 |
5 |
反映国有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补助标准 | |||||||||
国有林管护补助(元/亩/年) |
10 |
5 |
反映国有林管护补助标准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得到稳定 |
15 |
反映国有单位伤残职工稳定情况 | ||||||||
生态效益目标 |
生态效益 |
较明显 |
15 |
反映国有林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情况 | ||||||||
可持续目标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 |
林区职工、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 |
≥90% |
10 |
反映林区职工、林区周边群众满意度 | |||||||
指标总分值合计 |
100 |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重庆京非会计师事务所
重京非审〔2022〕WZLBC-ZX-1号
奉节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第二批计划任务(第一年)补助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奉节县林业局:
我们接受贵单位委托,对奉节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批计划任务(第一年)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贵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收集充分、适当的证据以对该项目的绩效情况发表意见。我们的评价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实施的,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复核项目资料、询问调查、统计分析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庆市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情况
(一)基本情况
退耕还林政策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战略举措,是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载体,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有效途径,对推进重庆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按照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和财政部等《关于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的通知》规定,重庆市25度以上坡耕地(已划入基本农田的,需依法定程序调整)、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和严重污染耕地可以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经农户自愿申请,区县(自治县)有关部门按相关政策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新一轮退耕还林对退耕还林户现金补助1200元/亩,分3次发放,即第1年500元/亩、第3年300元/亩、第5年400元/亩。
(二)任务下达和投资预算
1.根据2019年11月1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下达重庆市2019年度第二批退耕还林任务的通知》渝发改农〔2019〕1437号和2019年11月22日印发的生态重庆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29号、2019年12月6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52号。
2.奉节县2019年第二批退耕还林任务为5万亩。为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预算。
(三)项目总体目标
完成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二批5万亩第一年直补资金兑现,促进惠农增收。
(三)项目绩效目标
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一次补助面积5万亩、新造林面积合格率≥80%,按中央补助标准补助,退耕农户满意程度≥80%。
(四)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资金来源为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预算。
截至2022年5月10日,各任务乡镇收到奉节县财政局拨付的第二批计划任务(第一年)补助资金4500.00万元,累计拨付资金4474万元。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加强财政专项发展资金使用效率,强化专项资金推进效果,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财政资金使用科学、规范、高效,总结与分析专项资金使用效率与效果,并作出评价。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2.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渝财绩〔2019〕19号);
3.中共奉节县委、奉节县人民政府《奉节县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奉节委发〔2020〕10号);
4.奉节县财政局《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奉节财绩〔2020〕2号)。
5.贵单位提供的该项目验收资料、验收报告、财政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6.评价中搜集的其他资料。
(三)绩效评价程序
1.调查了解被评项目的基本情况;
2.制定绩效评价方案并发出绩效评价项目资料清单;
3.收集、整理、分析评价项目资料,确定评价重要领域;
4.根据被评责任主体提供的资料和确定的评价重要领域,进行现场审核;
5.建立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6.综合评价对收集到的数据和依据进行甄别、汇总和分析,按绩效评价相关规定及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项目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对各项指标进行具体计算、分析并给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指出问题,并提出建议;
7.绩效评价报告的编制和提交。
(四)绩效评价基本原则
本次绩效评价遵循了客观公正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南岸区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绩效评价方法上遵循了科学规范原则,经过了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绩效评价过程中遵循了依据充分原则,收集了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要通过现场调研,为评价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绩效评价指标确定上遵循了相关性、重要性、系统性、经济性等原则,指标设定上直接与资金支出范围高度相关,重点选择了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工作设定评价指标,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系统反应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所产生的效果,并充分考虑了评价指标的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获取具有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五)绩效评价重点内容
1.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等评价内容。
2.过程: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等评价内容。
3.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评价内容。
4.效果:包括项目效益、退耕农户满意度等评价内容。
(六)评价指标体系
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以及系统性的原则,设计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0个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四个:决策、过程、产出、效果;二级指标十一个: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满意度;三级指标二十个。
根据评价得分的分值,确定相应的评价等级,满分100分。绩效评价等级设置为优(成效显著)、良(成效明显)、中(成效一般)、差(成效较差)四级;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优;80分(含)-90分的为良;60分(含)- 80分的为中;小于60分的为差。
(七)绩效评价方式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现场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以材料核查、询问、问卷调查为基础,综合运用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奉节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批计划任务(第一年)补助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管理、综合效益等内容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得分
本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96.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项目绩效评价内容的执行情况
本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为:一级指标4个,分别为决策(5分)、过程(25分)、产出(45分)、效果(25分);
各级指标情况详见附表1《奉节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批计划任务(第一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评分表》,绩效评价指标的执行情况说明:
(一)决策
本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决策情况,即考核其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及资金落实情况。现将评价情况介绍如下:
1.项目立项
该项目系根据2019年11月1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下达重庆市2019年度第二批退耕还林任务的通知》渝发改农〔2019〕1437号和2019年11月22日印发的生态重庆市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29号、2019年12月6日重庆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退耕还林工程(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52号。
相关材料、程序符合要求;项目实施论证充分。本指标分值1分,本指标得分1分。
2.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本指标分值2分,本指标得分2分。
3.绩效指标明确性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本指标分值1分,本指标得分1分。
4.资金投入合理性
预算资金分配与乡镇任务表匹配,依据充分,额度合理。本指标分值1分,本指标得分1分。
决策指标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实际得分5分。
(二)过程
本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完成率,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资料归档情况。现将评价情况介绍如下: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
本项目退耕还林任务为5万亩。为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其中:第一年补助资金为2500万元(标准500元/亩)、退耕还林种苗2000万元(标准400元/亩)共计4500万元。由县财政局按任务完成表直接拨付到各任务乡镇;本指标分值1分,本指标得分1分。
(2)资金支付率
本项目实际支付到各乡镇资金4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5月10日,实际累计支付款项44,737,497.00元,支付率99.42%;本指标分值5分,本指标得分5分。
(3)总投资完成率
预算资金4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5月10日,实际完成44,737,497.00元,总投资完成率99.42%。本指标分值5分,本指标得分5分。
2.组织实施
(1)“两个责任”落实
林业局多次召开专题会,专门研究退耕还林工作,成立了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也相应成立工作机构,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本指标分值1.00分,本指标得分1.00分
(2)项目开工率
项目开工率100%。本指标分值2.00分,本指标得分2.00分。
(3)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项目按计划执行,无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经查阅项目相关财务资料,专项资金单独核算,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指标分值3.00分,本指标得分3.00分。
(4)跟踪管理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实行跟踪管理,有影像资料,但全过程跟踪不足,未形成报告。本指标分值4分,本指标得分2.00分。
(5)档案管理
项目档案、合同有专人负责管理已建立台账。档案记录不齐全。本指标分值4分,本指标得分2分。
过程指标分值25.00分,经综合评价,实际得分21.00分。
(三)产出
本指标主要评价项目产出情况,即考核其完成率、完成的数量和质量达标率。现将评价情况介绍如下:
1.产出数量
根据重庆润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检查验收报告》,该项目验收合格面积5万亩。
本指标分值6.00分,本指标得分6.00分。
2.产出质量
(1)兑现正确率
经查阅项目任务乡镇与农户签订的退耕合同、专题会议记录、公示表、分户退耕地面积测量记录表、与财政支付凭证。兑现正确率100%
本指标分值10.00分,本指标得分10分。
(2)验收合格
奉节县林业局以及各任务乡镇经自查自验。并经三方机构重庆润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验收合格并出具了《奉节县2019年度第二批退耕还林县级第一次检查验收报告》。
本指标分值9.00分,本指标得分9.00分。
3.产出时效
退耕资金经验收合格,合同等资料完善后,各任务乡镇财政所及时统一支付。
本指标分值10.00分,本指标得分10.00分。
4.产出成本
项目实施已按中央补助标准执行。第一年补助资金已按标准完成支付。
本指标分值10.00分,本指标得分10.00分。
产出指标分值45.00分,经综合评价,实际得分45.00分。
(四)效果
本指标主要评价项目实施后取得的效果,即对项目实施后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调查走访退耕农户等形式进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介绍如下:
(一)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指标
①根据现场走访调查抽样,退耕政策的宣传到位率100%。本指标分值5.00分,本指标得分5.00分。
②生态扶贫工程吸纳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根据现场走访调查抽样,退耕还林农户参与生态扶贫工程劳务建设率为81%。本指标分值5.00分,本指标得分5.00分。
2.可持续性环境改善
根据现场查看和走访调查抽样,通过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改善持续发挥作用明显。本指标分值5.00分,本指标得分5.00分。
(二)满意度
本指标主要通过对退耕还林农户现场走访调查抽样,进行满意度调查和实地走访来进行评价。经统计分析,参评居民对实施过程满意度为100%。
本指标分值10.00分,本指标得分10.00分。
效果指标分值25.00分,经综合评价,本指标得分25.00 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1.后期出现部分损失和放弃面积。因部分经济林小班业主重视程度不够,日常管理不到位。存活率不够。个别出现轻微人蓄破坏情况。
2.个别乡镇档案管理不规范。主要原因是相关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和对档案重视程度不够。
六、有关建议
1.县退耕还林管理中心应加强与实施任务乡镇的沟通与监管,切实做到管护到位,保证资金使用效益。
2.县退耕还林管理中心和项目实施乡镇应重视跟踪管理和档案归档。建立完善跟踪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监督与反馈,总结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规范档案管理。
3.针对损失或项目占用的面积,按国家关于新一轮退耕还林的相关规定,能做出调整重新规划的应重新规划实施,不能重新安排的应及时收回建设任务,并将资金缴回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其他产业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史一蛟 联系电话18883666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