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民办学校“小升初”政策如何规定?
答:根据《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