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奉节县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5-01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奉节县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小学,机关科室及委属单位:

为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坚决制止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行为,以实际成效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22号),经研究,特制定《奉节县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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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治理违规招生和教育乱收费问题,确保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以整改成效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治理内容

(一)治理违规招生行为。中小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面试;提前组织招生,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民办学校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普通高中学校扩大招生计划,或承诺预录招生;挂靠学籍、人籍分离等违规招生行为。

(二)治理乱收费行为。违规择校收费(含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违规使用学校资金用于挖抢生源,违规调整收费标准,自立名目收费,违规补课收费,违规收取教辅资料费,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行为。

三、治理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奉节县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教育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分管教育同志任副组长,县教委、县纪委监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为成员,定期研究违规招生收费治理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由县教委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二)做好宣传,提高认识。县教委将通过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夔州教育栏目等发布专项治理要求和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组织召开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布置会,开展招生收费政策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将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中小学教师管理紧密结合,坚决抵制违规招生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县教委负责建立违规招生收费专项检查制度,每月开展一次招生收费问题排查,形成长效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和招生收费行为负面责任清单,督促学校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县纪委监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收费案件,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负责取消择校费收费项目和票据使用,杜绝汇缴违规收费资金,按市定标准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经费保障。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51—31日)。

县教委制定《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夔州教育公布。各学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召开会议、政治学习、橱窗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违规招生收费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515日前向县教委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1—30日)。

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及在职教师是否存违规招生和乱收费的问题,要做到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对于自查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学校要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列出整改时间,指定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630日前报送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

(三)第三阶段:督查整治阶段(71—31日)。

县教委将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对学校违规招生收费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情况。对领导留言板、互联网+督查平台、公开信箱、公开电话等渠道反映的违规招生和教育乱收费问题认真核查,绝不敷衍、推诿、护短、走过场,对查实的违规招生收费行为,严格按市教委、市纪委监委机关等十部门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解决教育领域突出问题的通知》负面责任清单相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并将中小学违规招生收费治理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实行倒扣分制,坚决制止违规招生和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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