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中小学生“少年向上 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演讲和朗诵比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渝委宣〔2021〕109号)等文件精神及《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组织参加“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的通知》(〔2022〕-25)要求,现将中小学生“少年向上 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演讲和朗诵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做好相关安排。
一、参赛对象
全县参加“少年向上 我和我的家乡”读书征文活动的中小学所派选手。根据各学校报名情况,具体参赛学校名单如下:
演讲:
奉师附小、辽宁小学、海成小学、永安小学、香山小学
诗城路小学、报国路小学、青莲小学、三台小学、青龙小学
长安一贯校、龙桥小学、新民小学、万胜小学、秋田小学
永乐小学、明堂小学、兴隆一小、汾河小学、吐祥小学
公平小学、庙湾小学、九树小学
巴蜀渝东中学、长龙中学、朱衣初中、繁荣初中、实验初中
朗诵:
奉师附小、辽宁小学、香山小学、诗城路小学、海成小学
永安小学、奉节中学、巴蜀渝东中学、实验初中、永安中学(南)
二、开展形式
由于新冠疫情影响,本次活动的演讲、朗诵方式和时间均有所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届活动的演讲、朗诵展示均在线进行。
(二)2022年6月,活动组委会组织评委对各学校报送的选手视频评审。演讲、朗诵分别按照小学组、中学组二个组分别进行。评审过程邀请相关负责同志在评审现场共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作品要求
(一)本次展示活动各参与选手需录制并提交视频。朗诵、演讲录制视频均为单人朗诵及单人演讲,朗诵视频录制时长不超过4分钟,演讲视频录制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请一律采取一个固定机位全屏录制,录制方式请采取横屏录制,禁止竖屏录制。确保照实录制且镜头完整,除背景配乐及背景配视频以外,请勿进行剪接、渲染、添加字幕等其他二次后期加工。视频中不得出现学校、姓名等信息。朗诵及演讲录制视频建议分辨率>=1920*1080,视频码率>=5000kbps,视频一律采用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不超过500兆。
(二)朗诵作品须从“我的家乡”“环保生态美”“致敬环保人”3个方向中选择1个进行创作,朗诵可配乐配视频或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图片作为录制视频的背景;演讲作品须从“美丽中国绿水青山”“绿色土地上的红色基地”“传承的力量”“科技改变我家乡”“他们的青春为家乡而火热”“少年向上”6个方向中选择1个进行创作,演讲不配乐、视频、背景图,统一使用组委会提供的图片作为录制视频的背景。
四、评选表彰
分类别按小学组、中学组的参赛人数的20%、30%、50%的比例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选手作品将选送到市级参加比赛。
五、相关要求
(一)请学校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选手朗诵及演讲视频,同时报送演讲和朗诵活动登记册电子版。
(二)各学校报送的选手朗诵及演讲展示视频要逐一对应命名。朗诵录制视频命名格式统一为:组别+朗诵+学校+姓名(例如:小学组+朗诵+奉师附小+某某某),演讲录制视频命名格式统一为:组别+演讲+学校+姓名(例如:初中组+演讲+奉节中学+某某某) 。
附件: 1.“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演讲朗诵展示活动选手登记册
2.“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演讲展示活动评分规则
3.“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朗诵展示活动评分规则
4. “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演讲朗诵展示活动背景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1:
演讲朗诵展示活动选手登记表
姓名 |
学校 |
性别 |
联系电话 |
题目 |
指导教师 |
附件2.
“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演讲展示活动评分规则
一、活动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委集中观看选手录制视频,当场评分,演讲结束即宣布展示结果。选手录制视频时请不致辞、不自我介绍、不报演讲题目,直接进入主题演讲,选手开口即计时。
二、评分方法
采取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之后所有评委给分总和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评分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并列为同一名次。
三、评分细则
主要从演讲内容、演讲技巧、演讲效果、脱稿要求及时间掌握五方面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1.演讲内容(40分)
(1)紧扣活动主题,联系实际,积极向上,内容真实,中心突出。
(2)观点鲜明,角度新颖、得当,材料典型、充分。
(3)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条理清晰。
2.演讲技巧(20分)
(1)使用普通话,语音标准,口齿清晰,音量适度。
(2)语言生动、形象,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自然而不做作。
(3)动作、表情与语言相互配合协调,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思想感情。
(4)精神饱满,举止从容,服饰大方得体,仪态亲切端庄。(少数民族选手可穿民族服装)
3.演讲效果(20分)
演讲能令人信服,感染性强,具鼓舞性、激励性,发人深省,催人向上。
4.脱稿要求(10分)
不得看稿;流畅由衷,无背诵痕迹。
5.时间掌握(10分)
定时为5分钟,超时10秒内不扣分,超时每10秒扣1分。
附件3
“少年向上·我和我的家乡”
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中小学朗诵展示活动评分规则
一、活动规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委集中观看选手录制视频,当场评分,朗诵结束即宣布展示结果。选手录制视频时请不致辞、不自我介绍、不报朗诵题目,直接进入主题朗诵,选手开口即计时。
二、评分方法
采取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之后所有评委给分总和的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同分,则并列为同一名次。
三、评分细则
1.发音准确,口齿清晰,语音规范,使用普通话。(30分)
2.表达感情真挚,语速恰当,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20分)
3.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对作品理解准确,感受具体。(20分)
4.精神饱满,仪表仪态大方得体。(10分)
5.朗诵形式富有创意,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化妆、配乐、舞台灯光、背景等)能准确地表达和丰富作品的内涵。(10分)
6.在规定时间(4分钟)内完成朗诵,超时10秒内不扣分,超时每10秒扣1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