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奉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印发《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教育督导责任区,各级各类学校:
我县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职责,围绕县教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发挥更大作用。
一、加强党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
(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市教育大会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在作风建设上狠下功夫,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造良好风气,为干事创业提供坚强保障。
(二)推动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地生根。对标对表县委县政府和县教委的决策部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难点作为教育督导的重点,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作为教育督导的焦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服务教育决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务实推进督政工作
(三)启动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对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体系,全面摸清存在的不足,制定创建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创建工作。
(四)迎接市政府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建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单位和县级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做好2020年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工作,2021年市政府对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迎检工作。
三、扎实开展督学工作
(五)积极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根据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的要求。积极推进“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提高挂牌督导管理水平。
(六)开展常规管理督导。以办学行为、文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立德树人、教学常规、安全工作、后勤工作等方面为重点的专项督导,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七)开展开放学工作督导。科学合理安排,全面了解学校开放学基本情况,指导学校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开展减负提质工作督导。以减负提质、“双十条”的落实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九)开展学校考试工作督导。重点对高考、中考、小学毕业水平测试以及期末抽测工作进行督导,确保各种考试测查的规范、公平、公正。指导学校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工作,引领学校追求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十)开展惠民工程工作督导。以资助工作和营养改善计划督查为重点,督促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惠民政策。对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从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用餐、票据、档案等方面开展督查,确保营养工程质量及食品安全。
(十一)开展学校及校(园)长年度工作考核。一是在对学校年度工作全面开展专项督导的基础上,对学校及校(园)长年度工作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综合督导评估,完善奖励机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从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有效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做好责任督学个人的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开展学前教育督导评估。继续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重点督导办园行为、办园条件、安全防护、教职工配备、卫生保健、保教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在园幼儿安全健康、快乐成长。
四、认真实施监测评估工作
(十三)扎实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全面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十四)积极开展乡村教育质量监测。按照市级要求,做好乡村教育质量监测,推动乡村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十五)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建设,切实加强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教育督导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力争在改革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督学聘用机制等方面取得进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健全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工作规程,充实教育督导力量,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能。
(十六)推动督导信息化。强化教育督导责任区和责任督学的管理,全面做好督学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七)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完善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加大督导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建立健全通报、约谈、限期整改制度,把督导结果作为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
六、其他工作
(十八)做好教育民调工作。督促学校开展教师家访、学生评价教师,做好教师评价干部、家长评价学校等工作,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
(十九)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奉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