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奉节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奉节县教育系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各级各类学校,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奉节县教育系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奉节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奉节县教育系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引导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厚植高尚师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师德师风法律法规,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立德树人作为检验学校和教师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第一要义,进一步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师德专题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绪安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委主任
副组长:何建军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
吴平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唐承念县教委副主任
段徽川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李岚县委教育工委委员、县教委副主任
唐灵县委教育工委委员、教师进修学院院长
成员:人事科、党群科、驻委纪监组、办公室(乡村振兴科)、教育科、安稳法制科(行政审批科)、督导室、教师进修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做好师德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统筹和督导各片区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师德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对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进行调查和处理,对相关学校及领导进行问责。
三、工作任务
(一)创新开展师德师风法律法规培训。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师风培训培训常态化机制,把培训师德师风法律法规作为学校发展的重要举措(培训内容目录见:附件),认真组织研读和剖析有关师德法规的内涵,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时间,培训的内容要贴近工作,培训形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培训效果。教师进修学院要把师德师风培训纳入到对教师的培训之中,要设立师德教育名师工作室,打造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师德培训者队伍,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和示范性培训。(牵头科室或单位:人事科,教师进修学院;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二)认真开展师德优秀典型选树宣传。大力开展师德优秀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发挥榜样示范,聚集正能量。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要做好师德示范,为教师树立好师德榜样。县教委将开展师德标兵、德育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最美教师、“渝见好老师”、“重庆好老师”的推荐评选工作。结合“师德宣传月”,挖掘一批优秀师德典型,加强引领、注重感召、弘扬楷模,讲好师德故事,用他们生动、丰富、鲜活的师德形象诠释新时代奉节师德内涵,在教育系统掀起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热潮。(牵头科室: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三)严格开展违反师德师风案件监督查处。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违反师德师风案件的摸排,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牵头、亲自部署,组织人员对单位的全体教职工,采取设立校长信箱、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摸排,对疑似违反师德师风案件的人员要进一步调查,对有师德失范苗头的人员,组织专门人员对其进行重点帮扶教育,及时发现并纠行为,做到悬崖勒马。建立健全师德失范报告机制,对发生的师德失范案件,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逐级报告。严肃查处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件,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近期开展一轮师德师风专项自查清理,重点自查清理教师“吃空饷”、师生关系异化、买卖生源、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打牌赌博(包括网络赌博)、酒驾醉驾等问题,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自查报告交县教委1110室。(牵头科室:人事科、纪监组;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四)深入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用观看警示教育片、算好违纪(法)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剖析违反师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做到警钟长鸣。(牵头科室:人事科、纪监组;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五)扎实开展师德考核和评价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考核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细化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内容,完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务实管用的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有效做好师德师风考评工作。加强师德考核结果运用,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绩效奖励、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基本依据和重要参考。(牵头科室:人事科、督导室;责任单位:各级各类学校)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各类学校和委属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成立工作机构,健全师德师风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师德师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县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二)强化监督问责,务求取得实效。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师德投诉举报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县教委将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对各校、各单位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和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对师德专题教育开展不力,对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相关单位,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相关工作要求遵照以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22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第18号令、《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9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修订版)(教师〔2018〕8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4号)、关于印发《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检会〔2020〕25号)、《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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