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指导、监督乡镇(街道)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地方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的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能。
(4)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职能。
(5)承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奉节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奉节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奉节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奉节县港航管理处(地方海事处)、奉节县农村交通管理所、奉节县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整合组成,为奉节县交通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共有事业编制 121名。设总支书记、支队长1名,总支副书记、政委1名,副支队长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9名(其中正职12名、副职7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97.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97.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72.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减少272.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097.9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678.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72.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72.8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7.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96万元,比2023年减少27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7.96万元,比2023年减少272.8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减少,及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2.7万元,比2023年减少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2023年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安排,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比2023年减少4.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费预算标准降低,预算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9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智玲,联系电话:15023423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