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1: 地类是怎么划分的?认定的标准是哪些?
日期:2024-04-09

  

    答:地类即土地利用类型,主要依据土地主要利用方式、经营特点和覆盖特征等因素进行划分、归类。地类划分遵循不重不漏原则,当用地具备多种用途时,以其主要功能进行归类。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及相关规定,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全面掌握了全国陆地国土的利用现状等情况,查清了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 13 个一级类 56 个二级类的利用状况,形成了统一的底图、底版,是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等各项工作的基本依据。

  国土调查坚持按实地现状认定地类,即社会上通俗讲的所见即所得,反映调查时点的土地利用现状。如,对某块正在种植粮食作物的土地,调查时按实地现状认定为耕地;如未来规划其用途为工业用地,并依据规划用途经建设用地审查批准后,但调查时并没有建设仍种植粮食作物的,按实地现状仍认定为耕地:待其建设了工业厂房等建 ()筑物后,再认定为工业用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