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属登记公告
(2024)继承10015号
邓*凤申请继承白*国于奉节县永安镇诗城西路414号2单元*号的不动产权属登记(详见附表),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申报不实、隐瞒、骗取等行为,请利害关系人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期满,无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不成立,将直接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附表)
权利人 |
申请人 |
土地房屋坐落 |
房屋 建筑面积㎡ |
证书号 |
白*国 |
邓*凤 |
奉节县永安镇诗城西路414号2单元*号 |
78.48 |
奉节房地证2008字第*号 |
经办人:王丹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奉节县夔州街道行政次中心4号楼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56556045
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