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损毁)声明
奉节县不动产登记声明(2024)字第050032号
遗失(损毁)声明发布清单
下列不动产之权利人已经书面声明原权属证书/证明遗失或损毁,即日起作废:
序号 |
声明人 |
土地房屋坐落 |
权属证书/证明种类及编号 |
声明日期 |
1 |
曾*龙 |
奉节县永安街道竹枝路509号2单元305 |
301房地证2015字第01332号 |
2024-07-03 |
经办人:刘虹妍
发布单位:奉节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