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229P/2024-00190
[ 发文字号 ]
奉节发改投〔2024〕175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发展改革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5-17
[ 发布日期 ]
2024-06-03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3年岩湾乡平石村光伏项目 备案的批复

奉节县岩湾乡平石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3年岩湾乡平石村光伏项目备案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发改能〔2014〕523号)精神,结合《中共奉节县委组织部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乡村振兴局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奉节农发〔2023〕93号),经研究,同意对该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310-500236-04-01-709956)。装机容量150KW;总投资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

附件:光伏电站项目备案表

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