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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
奉节财农〔2025〕209号
永乐镇政府、兴隆镇政府:
根据《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奉节县永乐镇铁甲村2025年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奉节发改发〔2025〕112号)、《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奉节县兴隆镇2025年G242国道支线改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奉节发改发〔2025〕113号)文件,现收回项目结余资金预算152608.45元(详见附件),收回资金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附件:2025年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预算明细表(第六批)
奉节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7日
抄送:县发展改革委。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1;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