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5〕209号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
日期:2025-11-28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

奉节财农〔2025〕209号


永乐镇政府、兴隆镇政府:

根据《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奉节县永乐镇铁甲村2025年改善农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奉节发改发〔2025〕112号)、《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奉节县兴隆镇2025年G242国道支线改造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奉节发改发〔2025〕113号)文件,现收回项目结余资金预算152608.45元(详见附件),收回资金预算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附件:2025年收回部分项目结余资金预算明细表(第六批)

奉节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7日                


抄送:县发展改革委。

监督方式: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65051;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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