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4〕205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收回2023年衔接资金预算的通知
有关预算单位、有关主管部门:
为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文件要求,现收回下达各单位2年以上未使用2023年衔接资金预算5689907.09元(详见附件),收回计划由县级财政统筹安排。请各单位按相关规定做好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并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调整项目建设计划。
附件:2023年衔接资金收回明细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