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财政局关于
调整下达2024年草堂镇农村集体经济项目
资金预算的通知
草堂镇政府:
按照《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草堂镇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奉节农发〔2024〕287号)文件,现收回原奉节财农〔2024〕146号下达农产品加工项目800万元,调整用于2024年草堂镇欧营村农村集体经济项目450万元、2024年草堂镇七里社区农村集体经济项目350万元。该资金来源于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资金预算明细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