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4〕134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部分
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衔接资金使用时序的请示》(奉节农文〔2024〕184号)文件、《关于调整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请示》(奉科局文〔2024〕8号)文件及县政府批示意见,根据《关于商请下达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助(第二批)资金计划的函》(奉节农函〔2024〕193号)、《关于商请下达“两类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等项目资金计划的函》(奉节人社函〔2024〕108号)、《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来源的函》(奉节农函〔2024〕198号)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文件,现将部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调整如下。
一、调整部分项目资金来源及资金计划。
现将奉节县鹤峰乡数字乡村信息化提升项目预算的100万元调整30万元至奉节县安坪镇三沱村脐橙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调整70万元至奉节县白帝镇石庙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现将2024年奉节县1000万只肉兔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第二批)690万元的预算来源由渝财农〔2024〕26号调整为渝财农〔2023〕151号(详见附件1)。
二、收回部分项目资金计划。
现收回奉节县安坪镇三沱村脐橙产业数字化提升项目100万元、奉节县白帝镇石庙村数字乡村建设项目100万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结余161万元、吐祥镇返乡创业就业帮扶车间新建项目648万元、兴隆镇返乡创业就业帮扶车间新建项目1452万元,共计2461万元(详见附件2)。
三、收回资金调整后重新下达。
收回资金计划2461万元调整用于2024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第二批)250万元、2024年度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创业补贴项目1041.2万元、2024年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员外出务工跨区域交通补助项目670万元、奉节县2024年第二批衔接资金公益性岗位项目499.8万元。(详见附件3)。
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各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调整2024年部分衔接资金计划明细表
2.收回2024年部分衔接资金计划明细表
3.重新下达2024年部分衔接资金计划明细表
4.绩效目标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