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的通知
日期:2025-03-14

奉节住建委发〔2025〕74号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为加快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摸清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渝建住保〔20253号),现将奉节县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入退出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奉节县创业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本人及配偶在项目所在乡镇(街道)无产权住房(不含农房)。
申请人此前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如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领取租赁补贴等),在申请到保障性租赁住房后的次月中止。

二、申请进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程序

面向社会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行“自主选房、依次申请、按序配租”,符合条件的个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通过资格审核的新市民、青年人群体,可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选择项目房源,联系项目运营单位办理入住,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予配租。

(一)线上申请流程。申请人下载“渝快办”手机APP——打开“渝快办”手机APP,在顶部搜索栏搜索“渝悦安居”——点击“渝悦安居”应用——点击“保障一件事”——点击“保障性住房配租服务”——进行线上申请。

(二)线下申请流程。申请人可在奉节县西部新区行政次中心4号楼411办公室提交申请,咨询电话:023-56604891。)。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313

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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