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等规定,以下申请对象(详见附表)符合公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申请不实、弄虚作假或有异议的,请在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县住房城乡建委反映、举报。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 夔门街道办事处:023-81760606 县住房城乡建委:023-56604891
2024年9月6日
附件
序号 |
申请人 |
性别 |
年龄 |
户籍地址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人口 |
申请居住人数 |
家庭住房情况 |
申请地 |
备注 |
1 |
邹正云 |
男 |
55 |
重庆市奉节县夔门街道白帝村12组 |
511225*********219 |
4 |
4 |
无 |
夔门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