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租房保障申请对象家庭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4-09-06

      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等规定,以下申请对象(详见附表)符合公租住房保障规定条件。现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情况公示如下,请广大群众予以监督。如有申请不实、弄虚作假或有异议的,请在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县住房城乡建委反映、举报。   

特此公示


    举报电话:   夔门街道办事处:023-81760606   县住房城乡建委:023-56604891  

202496

附件

序号

申请人

性别

年龄

户籍地址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

申请居住人数

家庭住房情况

申请地

备注

1

邹正云

55

重庆市奉节县夔门街道白帝村12组

511225*********219

4

4

夔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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