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复街道发〔2023〕12号
鱼复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鱼复街道2023年一季度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机关内设各站、所、室、中心:
现将《鱼复街道2023年一季度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贯彻落实。
鱼复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0日
鱼复街道2023年一季度廉租住房保障
实物配租工作方案
为确保本次廉租住房分配工作顺利开展,结合街道实物配租房源,特制定本方案。
一、廉租住房配租对象
实物配租对象为按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正在轮候或者享受租赁补贴的住房困难家庭。本次配租对象共计9户。
本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为县住房城乡建委(住房保障中心)提供。共9套(详见附件1),分别位于明月、香山、观音堂、磨子梁廉租房小区。
二、廉租住房配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即配租方案充分征求各方意见,配租过程接受全程监督,配租结果面向社会公开。
(二)本次坚持特殊保障对象优先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优先选房对象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电梯房、低楼层房源。
特殊保障对象包括:城市“特困”人员、孤儿、重残、重病、老人优先进行实物配租。
老年对象: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
病残对象:家庭成员中有重度(一二级)肢体、视力和精神、智力残疾且持残疾证或患重大疾病经鉴定丧失劳动能力,自由行走确有困难的。
(三)采用抽签定位分房的原则。每轮先抽取顺序号,再依次抽取定位号。拟于1月在鱼复街道办事处六楼会议室举行抽签定位仪式。
三、廉租住房配租程序
(一)调查家庭情况:按照县住房城乡建委(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台账名单,由社区对辖区内符合本次实物配租对象户的家庭人口、住房面积、低保资格、残疾等级等有关情况逐项核实,确保各对象户情况真实、准确,并按照实际困难程度进行分类排序。
(二)抽签定位
1.抽签资格确认:已经确定为本次实物配租对象的,由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于抽签日规定时间以前到达抽签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对确认后,方可进入会场对号入座。特殊情况经社区核实及街道批准并在现场确认后,由其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或者直系亲属代为抽签。
2.抽签顺序:原则上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由于本次多人户只有2户,且都符合本次优先选房对象条件,他们自愿申请低楼层(原则上正楼三楼及以下、负楼一楼),经核实批准,先抽取低楼层两室一厅房源。
第二轮:由本次的一人户配租对象中符合本次优先选房的,他们自愿申请低楼层(原则上正楼三楼及以下、负楼一楼)与电梯房,经核实批准,先抽取低楼层及电梯房源。
第三轮:由剩下一人户抽取剩下的房源。
3.没有按时按要求参与抽签或者在抽签之后没有按规定办理签约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
(三)签约入住:本次配租对象户抽签定位以后,由鱼复街道办事处统一制作《配租结果确认表》交县住房和城乡建委住房保障中心,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住房保障中心负责组织签订《租赁合同》和房屋交接等后续工作。
本办法由奉节县鱼复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鱼复街道2023年一季度安置房源表
2.鱼复街道2023年一季度安置对象
鱼复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