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乐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结果的公示
日期:2023-01-09
依照《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第162号令)的规定,现将康乐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结果予以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到康乐镇、县民政部门或县住房和城乡建委反映、举报。



2023年1月6日

举报电话:

康乐镇:56766169       县民政部门:56836999           县住房和城乡建委:56526780 56554223               

附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房屋地址 栋号 单元 房号 套型 配租 对象
1 廉租住房 石龙 B 2 802 两室一厅 杨顺和
2 廉租住房 石龙 B 1 403 两室一厅 刘堂全
3 廉租住房 石龙 A 3 801 两室一厅 胡珍秀
4 廉租住房 石龙 A 6 801 两室一厅 梁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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