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一、依据:
(一)《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
(二)《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渝国土房管发〔2011〕9号)
(三)《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奉节府办〔2016〕278号)
(四)《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办〔2015〕200号)
二、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租房可以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的方式申请。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其申请的公租房所在乡镇、街道、管委会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且直系亲属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困难家庭。
四、提交资料
(一)《奉节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承诺书(原件);
(二)本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工作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居住情况证明(租赁合同或者借住个人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规定材料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住房、公积金缴纳、社保缴纳、退休情况由部门联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