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程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2.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实体质量技术服务。
3.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服务。
4.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日常质量技术服务。
5.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7.协助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核定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事业编制12名,其中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1.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行的综合协调、人事政工、后勤保障及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目标责任管理等相关工作。
2.房建工程管理科。负责制定房屋工程质量管理方案,明确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质量管理内容;负责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为房屋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对房屋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实施管理,编写工程质量报告;依法处理房屋工程质量投诉。
3.市政工程管理科。负责制定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方案,明确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质量管理内容;负责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为市政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对市政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实施管理,编写工程质量报告;依法处理市政工程质量投诉。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7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77.71万元,主要是因为预算一体化改革后我单位单独预算,不再与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合并预算,故预算增加977.7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77.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2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9.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77.71万元,主要是因为预算一体化改革后我单位单独预算,不再与奉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合并预算,故基本支出增加977.7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7.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71万元,比2021年增加97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6万元,比增加975.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等工作。
我单位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锋,联系电话:023-5655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