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44B/2024-000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日期 ]
2024-08-19
重庆市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工程技术标准和强制性规定。

2.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实体质量技术服务。

3.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质量技术服务。

4.组织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建筑日常质量技术服务。

5.受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投诉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7.协助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8.完成县住房城乡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行的综合协调、人事政工、后勤保障及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单位党的建设、目标责任管理等相关工作。

2.房建工程管理科。负责制定房屋工程质量管理方案,明确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质量管理内容;负责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为房屋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对房屋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实施管理,编写工程质量报告;依法处理房屋工程质量投诉。

3.市政工程管理科。负责制定市政工程质量管理方案,明确工程参建各责任主体质量管理内容;负责市政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为市政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服务;对市政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实施管理,编写工程质量报告;依法处理市政工程质量投诉。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138.19万元,支出总计1138.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13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预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19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38.19万元,占1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8.1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7.7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18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追加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77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18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追加预算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2.37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4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43.87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3)城乡社区支出907.75万元,占79.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85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4住房保障支出44.2万元,占3.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04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0.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3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以及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社保费用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公用经费2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98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后公用经费增长。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4万元,减少41.1%,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6万元,主要用于县内各项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万元,减少39.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车辆一辆,故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减少车辆一辆,故支出减少

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减少6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决定以及预算要求,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决定以及预算要求,杜绝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6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6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产生会议费支出。(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5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无项目建设支出,故无项目预算绩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锋  023-5655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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