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544B/2021-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1
[ 发布日期 ]
2021-04-11
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推进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相关政策、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2.负责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建设配套费、人防费等费用的征收和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筹集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编制收支年度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监督管理城乡建设财政性资金的使用。

3.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全县房地产调控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市场秩序、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拟订房屋面积管理、交易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项目资本金。负责商品房销售管理、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

4.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建筑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质量、安全、工程监理、工程保险、工程担保、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负责新型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与设备的应用管理。编制和发布地方建设工程造价依据并监督实施。

    5.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

6.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协调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的保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修复建设。

7.负责城市提升工作的全面统筹,强化统筹职责,提升统筹能力。监督实施城市提升相关政策、规范、标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市提升相关前期工作和项目协调。

8.统筹城市人居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市管线的综合管理,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9.负责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10.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专项建设示范。指导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11.负责建设科技推广应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科技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指导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承担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等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

12.负责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管理。拟订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绿色建筑评价及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推进建筑节能发展。

13.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拟订、执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政策。

14.负责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交由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5.负责住房和城建档案管理,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开展相关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6.承担人民防空的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和人民防空指挥自动化建设。负责在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时利用人民防空指挥场所为政府提供指挥平台。负责拟订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负责指导监督战备保障方案落实。负责人防经费计划、使用和管理。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工作职责,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科、计财科)建筑业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质量安全科、政策法规科)城市建设管理科(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勘察设计科(消防设计审查科)、住房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扶贫科)、人民防空管理科。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城乡建设执法监察职责依法委托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承担。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城乡建设质量监督职责依法委托奉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承担。

二、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348.45万元,比2016年度1945.44万元增加1403.01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2017年支出总计3348.45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长41.9%,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故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1.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4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0.56万元,占总收入0.02%,国防支出收入215万占总收入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收入93.76万元,占2.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收入39.67万元,占1.81%;城乡社区支出收入2963.83万元,占88.51%;住房保障支出收入35.63万元,占1.06%

2.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34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占总支出0.02%,国防支出215万占总支出6.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6万元,占2.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9.67万元,占1.81%;城乡社区支出2963.83万元,占88.51%;住房保障支出35.63万元,占1.06%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 “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1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7.6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1万元,主要是全县扶贫攻坚职工到户及全县农村C、D级危房改造的乡镇村工作及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与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建委系统没有出国及外出考察等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34万元、手续费0.11万元、1.3万元、电费12.57万元、邮电费41.17万元、差旅费44.48万元、维修费9.02万元、会议费5.19万元、培训费11.69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劳务费1.46万元、委托业务费50万元、福利费0.2万元、公务用车及车辆维护费10.21万元、其他交通费15.3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本单位没有进行政府性采购。

(四)2017年度,财政没有给城乡建设委员会安排政府性基金,所以在决算公开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收支都为“0”。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奉节县城乡建委2017年部门决算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开联系人:王锋  联系电话18182303988

                           

奉节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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