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医疗保障局(部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机关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医疗保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国家和重庆市制定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重庆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对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筹资资助标准并组织实施。
4.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
7.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奉节县医疗保障局要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奉节县医疗保障局要建立与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奉节县税务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有内设机构三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1. 办公室(规划财务科)2. 业务管理科(扶贫科)3. 基金监管科。
下属非独立核算正科级事业单位:奉节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初我局有机关行政编制9名,实有在编在册工作人员8名,当年行政编制调出1人、调入1人,到2025年初实有行政编制在职人数8人。
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奉节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有参公编制17名,2025年初实有在编在册工作人员15人,与上年末持平。
2025年初奉节县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有事业编制9名,实有在编人员9人,较上年末持平。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0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8.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28万元,主要是因为机关调入调出职工工资福利差异及财政调整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数原因形成,经费拨款增加3.2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08.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2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2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2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8.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8.99万元,比2024年增加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99万元,比2024年增加3.28万元,主要是因为机关调入调出职工工资福利差异及财政调整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数原因形成,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目前没有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中,与上年持平。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8.50万元,比2024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公务,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县上“过紧日子”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24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规定我单位严格压缩公车运行经费形成;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3.73万元,比2024年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务经费标准调减形成。主要用于办公费26万、印刷费1.5万、邮电费2万、水电费3.8万、差旅费14.2万、会议费2万、培训费3万、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工会经费3.13万元、福利费4.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5万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8.99万元,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一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一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我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指标及情况。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顺斌,联系电话:023-56510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