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3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6567656
单位职责: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服务工作。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工作。
(三)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审核和支付。
(四)负责医疗救助具体事务。
(五)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出标准政策。
(六)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
(七)承担医疗保障网络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和各项业务财务数据管理工作。
(八)负责医疗保障基金收入、支出及会计核算工作。
(九)承办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参保登记科。负责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政策;负责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登记、变更、注销、人员增加、减少、维护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负责参加医疗保险单位人员年度工资总额申报、核定缴费基数和缴费额度;负责医疗保险参保退休人员缴费年限认定、一次性补缴计划核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垫底资金申报;负责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特殊业务办理;负责医疗保险参保政策的宣传。
(二)居民待遇科。负责执行居民医保待遇和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居民医保费用的审核工作;负责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费用审核工作;负责居民医保特殊疾病的管理工作;起草居民医保支付总额预算分配、年中调整、清算方案;负责指导大病保险承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相关政策;负责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转院申报受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负责医疗救助业务经办工作。
(三)职工待遇科。负责执行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负责职工医保、生育保险费用审核工作;负责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费用审核工作;负责职工医保特殊疾病的管理工作;起草职工医保支付总额预算分配、年中调整、清算方案;负责异地居住或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年度返还或清退工作;负责执行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相关政策;负责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医管理、转院申报受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大额医保承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离休干部、伤残军人等特定群体医疗费用的审核工作。
(四)基金结算科。负责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用款计划汇总、申报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报表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款项支付;负责异地医疗保险基金转入转出及结算支付工作。
(五)信息服务科。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申报受理、资料审核、实地查看、服务协议签署等工作;负责组织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政策和服务协议培训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网络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权限分配管理、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和各项业务财务数据备份保存工作;负责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网络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定点医药机构三大目录对码及目录更新落实工作;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