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应急发〔2021〕57号)奉节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因灾倒损住房和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02


各乡镇、街道应急办:

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176 号)精神,为加快今年我县因灾倒损住房和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坚持人民至上,扎实推进倒损住房和恢复重建的资金补助到户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在春节前入住新居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户。经局党委研究,现将今年因灾倒损住房和恢复重建资金补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对象: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倒塌、严重损坏、一般损坏的唯一住房,且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居住问题的困难人员。因灾倒损的独立厨房、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简易房、工棚和临时房屋不纳入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资金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倒房重建补助6000元每间,户4间及以上的补助25000元;严重损坏补助不超过4000元每间,户4间及以上不超过16000元;一般损坏补助不超过1000元每间,户4间及以上不超过4000。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街道)针对倒房重建户向已脱贫户、监测户、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家庭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倾斜补助,不超过2000元每间,户4间及以上不超过8000元。

二、完善倒房重建补助资金的相关资料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的要求,按照以下内容完善补助资金的档案管理资料备查。

(一)乡镇街道的汇总台账;

(二)村评议及分户补助公示复印件;

(三)户主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增减页);

(四)房地产权证(宅基地证)复印件;

(五)倒损房屋照片及恢复重建新房全貌照片;

(六)建卡贫困户、低保户和特困人员证明材料;

(七)奉节县因灾倒损住房需救助申请及审批表;

(八)乡镇街道党委会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应急办要深化认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倒房重建工作进度和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和拨付要求,完善资料,确保验收后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安全发放到户。

(二)各乡镇(街道)应急办按照市县要求,对本年度辖区内的倒损房屋重建户要精准研判、实事求是,严格标准,做好村社评议、乡镇核定,公示公开到位。

(三)各乡镇(街道)应急办在20211224日前将“奉节县因灾倒损住房需救助申请及审批表”和“2021度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统计表(加盖政府公章)”报县应急局(物资保障中心)审批后拨付补助资金。

(四)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也是今年迎接国家后评估重点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工作已纳入今年应急安全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1. 奉节县因灾倒损住房需救助申请及审批表

      2. 2021年度因灾到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统计表

奉节县应急管理局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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