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3-02


相关乡镇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灾)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建2020393号)及《奉节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分配2020年中央和市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灾)资金的函》奉节应急函202066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相关乡镇2020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救助578万元,分配方案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年终决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填列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填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冬春救助工作,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和取暖灯。请严格按照财建2020245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2020年中央自然灾救灾(冬春救灾)资金分配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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