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群众举报(2024第01号)
日期:2024-03-01

2024年1月28日我局接到一起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群众举报(2024第01号),举报内容为有人家中违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并于微信进行售卖。
    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交至局危化科进行处理。经奉节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销售人员已于2024年1月26日被县公安局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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