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群众举报(2023年01号)
日期:2023-03-10


    2023年2月13日我局接到一起露天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群众举报(2023第01号),举报内容为奉节县兴隆镇友爱村3组(小地名:水井槽),疑似存在无证采矿违法行为。

    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交办至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处理。经奉节县规划自然资源局执法支队赴现场核实,该处为当地村民龚某、刘某、沈某修建宅基地,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兴隆规字〔2022〕8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字第兴隆规字〔2022〕76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宅字50023612820220142号)等相关手续,属政策允许的合法取石行为。现场检查未发现对外销售石料的违法行为,按《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规定,当地村民龚某、刘某、沈某修建宅基地推房屋场坪不属于无证采矿行为,未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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