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群众举报(2022第01号)
日期:2022-10-17


2022年4月27日我局接到一起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群众举报(2022第01号),举报内容为奉节县白帝镇石庙村2社有某民房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将案件交办至县公安局及县应急局危化科处理。经县应急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与县公安局白帝派出所赴现场查证,在白帝镇石庙村2组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2557件。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对涉案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14日并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处罚。奉节县应急管理局按照奉节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全生产重点举报事项奖励标准第二项第17条对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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