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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委依法受理奉节县汾河镇中心卫生院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现将医疗机构变动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奉节县汾河镇中心卫生院
原医疗机构地址:奉节县汾河镇白水村4社、奉节县汾河镇大洪村4社
拟变更医疗机构地址: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4组230号、奉节县汾河镇大洪村4组178号、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3组1151号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4组230号、奉节县汾河镇大洪村4组178号、奉节县汾河镇白水社区3组1151号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5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