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奉节县大树镇岩仙村卫生室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现将医疗机构变动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奉节县大树镇岩仙村卫生室
原主要负责人:李清平
现主要负责人:倪良勇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奉节县大树镇岩仙村1组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7日
公示期间,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