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奉节县平安乡咏梧村安子卫生室注销的申请。现将注销医疗机构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奉节县平安乡咏梧村安子卫生室
法定代表人:王莉
主要负责人:卢永平
登记号:500236434304910153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奉节县平安乡咏梧村安子卫生室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8日
公示期间,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许可项目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